註: 食用冰塊之微生物限量最新法規 (含重金屬)
已取消
“生菌數” 及 “大腸桿菌群” 之檢驗項目
(此類檢驗報告已無法保証,該冰塊為可食用級)
現改為更嚴格之腸桿菌科(內含大腸桿菌群)&沙門氏菌
之新法規檢驗方式
確保除水質外
加工製造&作業區域&運送.....等
符合衛生要求,無微生物污染之風險
本公司已無 “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" 之檢驗報告可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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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總砷 (Total Arsenic):不得超過 0.01 mg/kg。
- 鉛 (Lead):不得超過 0.01 mg/kg。
- 總汞 (Total Mercury):不得超過 0.001 mg/k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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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冰塊之 微生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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